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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窗帘项目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1 15:00:05

 

根据《南通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通财购〔2016〕10号)等文件要求,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对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窗帘项目进行分散采购。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窗帘项目。
二、项目内容: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15楼、16楼内墙窗帘。(详见附件二窗帘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5.86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询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窗帘、窗帘布、家居布范围。
4.本地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五、服务要求
1.窗帘的供货及安装:30天。
2.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15楼、16楼。
3.现场勘察要求
(1)投标方务必认真勘察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设施、施工设备、窗帘轨道的安装位置、窗帘门幅的长宽设置、窗帘的固定方式,影响窗帘安装进度因素等,对房屋结构部分不适宜施工安装的,如需要业主对房屋墙体结构进行修缮后方可实施的安装,须预先提供书面报告协调解决。如在投标前,不提供书面函件,视同投标方对现场施工环境的响应。
(2)本项目为采取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费方式的安装工程。投标方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具、用具消耗材料、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等一切费用。除项目需求中特别规定,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
(3)投标人对投标项目承担的义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情况处理等。涉及安全生产责任导致人员及财产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4)本安装项目,不办理工程变更。
六、询价需携带的材料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满足项目需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3.询价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一下载)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需要提供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窗帘的材质样品及检测报告。窗帘样品:需提雪尼尔及布帘的供实物小样 500mm*500mm各一块;
其他样品提供主要部件:窗帘轨道、布带,拉珠卷帘及铝合金百叶等样品。
须提供的样品、小样的规格如下:
(1)窗帘轨道:需提供实物样品的小样,长度,500mm。
(2)布带:需提供实物样品的小样,长度,500mm。
(3)拉钩:实物样品。
(4)拉珠窗帘:实物小样品
(5)铝合金百叶:实物小样品
成交人的部件样品将封样不退回,且以此作为该产品将来供货进场查验核实其组成部件的依据。
七、成交原则
在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采取竞争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八、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周)下午4,地点为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西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三楼)。
特别提醒:询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联系人:康海兵,联系电话:59000899。
九、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仟整(1000.00元),递交形式:现金。开标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2)本项目第三方前期设计费为贰仟元整(2000.00元),列入本次报价范围,请投标人自行列入投标报价中。待中标后由中标方直接支付给设计单位。该费用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次性付清。投标人须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十、附件下载
1.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窗帘项目报价单
2. 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窗帘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