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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设备配套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1 16:14:58

 

根据《南通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通财购〔2016〕10号)等文件要求,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对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设备配套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分散采购。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设备配套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15楼、16楼设备配套改造工程监理。
三、项目预算:0.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监理员1名,设备、安装专业。
以上监理人员均要求常驻。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的监理组成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7)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新场地15、16层土建遗留、综合布线、设备安装配套、简易装饰装修等设备配套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设备配套改造工程详细施工工艺、工程量清单及任务要求详见配套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2. 工期监控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3. 质量监控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询价需携带的材料
1. 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 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监理相关案例(加盖公章)
4. 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七、成交原则
1.在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具体评标细则如下:评标将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监理单位,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监理单位为最低报价的中标单位。
2.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采取竞争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八、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周五)10点,地点为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西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三楼)。
特别提醒:询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联系人:康海兵,联系电话:59000899。
九、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