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公共服务中的专业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促进平台科学民主决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万元,包含交通费、误餐费、劳务费、加班费等从事法律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行政诉讼等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另行约定)。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无效。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之日起10天。
六、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0日(周五)下午3点
地点: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1501会议室(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停车综合楼15楼)。
七、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康海兵,联系电话:59001732。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详见附件。
九、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其他情况说明: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附件:项目需求
(一)法律顾问单位数量:律师事务所1家
(二)法律顾问单位工作范围
1. 对中心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 对中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 从法律专业层面对各类疑难复杂案例进行甄别和梳理,明确交办方向和责任主体;
4. 参加并协助起草、审查重大合同、经济项目及重要法律文书;
5. 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6. 参与处置紧急或突发重大事件;
7. 参与办理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及相关业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谈判、调解;
8. 为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9.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单位受聘条件
1. 对参聘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1)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4)能够保障对接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5)能够保障履行应诉、应议任务所必需的交通费用;
(6)有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
(7)没有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单位的情形。
2. 对律师的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职律师证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熟悉民事法、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6)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为半年,半年后综合评估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响应文件要求
本次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律所,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响应材料:
1. 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表;
2. 拟对接律师情况表;
3. 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拟对接律师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5. 为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及报价;
6. 从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业绩材料说明;
7. 其他从事民事、行政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材料说明。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四份,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律师事务所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分标准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废标处理:
1. 投标人有相关违法违规记录;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不符合需求;
3. 具备其他违反招标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4.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的。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额10%待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