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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发布日期:2019-11-21 02:12:30

 

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1、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具有市区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不在校的未成年人。

2、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1.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00元;

2.在法定劳动年龄(18周岁及以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750元;

上述个人缴费标准中含20元大病保险和30元照护保险基金。

3.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含20元大病保险)。

4.属于低保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相应证件上的保障对象)、1—2级重残人员(只限本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供养对象和临时(享受民政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孤儿、精减退职及重点优抚对象按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个人不需要缴费,但需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4、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渠道

从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能划转税务部门,现有居民医保缴费渠道由税务部门提供,居民个人可选择以下几种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

居民可使用自助缴费机(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均已部署),通过读写身份证(或社保卡)或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确认无误后刷卡或扫码缴款。

居民可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查看本人参保登记信息(初次登录需先进行实名认证),确认无误后勾选缴费。此外,该程序还可录入他人缴费信息代他人缴费。

居民个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就近到银行柜面查询参保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市区可以在以下银行办理: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行手机银行也可缴款)。

居民个人选择卡扣方式缴纳医保的,需到经办行柜面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录入扣款账户信息。协议签订后,只需保证集中缴费期间扣款账户余额足额可扣即可。目前,市区可到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扣款协议签订。

5、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后的票据获取

1.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电子票据。居民可登录江苏政务网(http://www.jszwfw.gov.cn/),首页点击“注册登陆——个人注册”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然后在“综合服务旗舰店”专窗“省级部门”栏目,进入“江苏税务旗舰店”。在“个人服务”事项中,打开“江苏社保电子票库”应用。进入应用后,选择需要打印的社保电子票的所属起止,点击“查询”。勾选需要打印的信息,下载保存或输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居民也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纸质票据:

(1)通过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或协议批扣的,可以在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通过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费的,可在小黄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温 馨 提 示

1.2019年度正常参加居民医保的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在税务缴费渠道查询并完成缴费;新参保人员,至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登记,及时足额完成缴费;符合缴费减免人员,凭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减免人员信息或本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在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进行参保登记,无需缴费。

   

2.新生儿、年中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及补缴当年的参保人员通过自助缴费机(小黄机)或微信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时,请注意选择缴费路径、核对缴费年度和缴费金额,以免错缴漏缴。

   

3、具有市区户籍但不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因故无法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可至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站参加市本级居民医疗保险,按各年龄段标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