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江苏省将于4月25日0点起
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式样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进一步统筹做好货运物流
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通行证》适用范围
通行证由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监制,适用于省际间、省内重点物资(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重要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障。
《通行证》办理程序
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收发货单位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向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等)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车辆、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货物、线路等信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及时完成审核、编号和发放。跨省运输《通行证》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省内跨设区市运输《通行证》由设区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发。
《通行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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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不超过10天,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到期后自动失效;运输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国内其他地区发放的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货运车辆,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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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防疫检查点在货车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及时放行;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对司乘人员行程卡绿色不带*号的运输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具体防疫查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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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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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零点起,江苏省使用的原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停止发放,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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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发放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过渡使用至4月30日,超过期限后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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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口岸防控组提醒
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详细措施。
江苏应急运输保障电话
此前,省交通口岸防控组已向社会公布了全省各设区市应急运输保障电话,以便及时受理和解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
(省交通口岸防控组)
另外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还发布了
关爱货车司机11项便民措施
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出入口
应开尽开
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期省内外本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部分地区对公路运输采取严格管控措施,货车司机群体遭遇困境,面临通行受限、运输受阻、生活受困等困难处境。4月21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爱货车司机11项便民措施,有针对性解决货车司机通行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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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出入口应开尽开。除涉疫或者施工以外,其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出入口确保开放。对于涉疫服务区,各地第一时间进行全面封控,按照规定进行流调溯源、人员隔离转运、全面终端消毒等工作,48小时后再进行一次环境核酸采样阴性后恢复营运。
2、加快畅通运输主通道。对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中断、排队严重路段所在地立即发送提示单、督办单,督促地方加大疏导力度,增派查验力量,避免长时间车辆积压。全面排查、加快疏导滞留高速公路上的各类车辆。以48个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处置小组为单元充实现场应急处置力量。
3、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爱心服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户外专门区域设置应急便民服务点,供应方便面、饼干、面包等十余种“同城同价”物资,免费提供热水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在部分有条件的服务区设置暖心快餐服务点,为驾乘人员提供平价暖心快餐;安装移动卫生间500余个,同时保证移动卫生间“一用一消杀”。在加油站提供无接触加油服务。为滞留服务区货车司机协调地方派出所、卫健委提供核酸检测、药品采购等服务,逐车解决货车滞留问题。
4、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核酸抗原双检点。积极推动查验点前移,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和抗原检测点,为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驾乘人员提供服务。目前全省已有66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核酸抗原“双检点”,为驾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减轻出口查验压力。
5、高速公路设立应急绿色通道。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均设立应急绿色通道,保障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优先通行,确保物资运输通畅。
6、为来自上海港集疏运集卡货车设立专用服务区。划定12对集卡专用高速公路服务区,4月7日起第一批6对集卡专用服务区(芳茂山、滆湖、陈集、大丰、成子湖、灌云)正式投入使用,为来自上海港集卡车辆司乘人员提供餐饮、如厕、核酸检测等服务,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闭环运输管理的同时,保障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7、优化通行证申领制度。对进出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货运车辆实施统一的通行证申报制度,优化办理方式、提高办理效率,严禁变相提高通行标准,严禁限定通行证申请主体,严禁控制通行车辆总量、严禁以车籍地或司乘人员户籍地作为办理条件。通过媒体向社会告知办理路径、条件、程序、范围等。
8、落实货车司机闭环管理。对完成运输任务后不在辖区范围内过夜的货运车辆,在落实健康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核酸采样、按照指定路线运输、指定地点装驳、司机不下车并完成车辆消杀的情况下,立即放行,指引其按照既定路线及时离开,不执行隔离管控政策。对于需要过夜的货运车辆,指定集中居住地或停留场所,为驾乘人员提供食宿服务和核酸检测服务,做好闭环管理。
9、设立物流保通保畅专班,24小时受理司机诉求,随时为货车司机提供暖心服务。12328热线保持畅通,对货车司机反映的问题尽快解决。
10、实施货车运政业务网上办理。货车司机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运政通”APP等渠道,实现线上办理货车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异地年审业务;跨省通办货车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线上查询货车“三检合一”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车辆等信息。
11、提供财税金融支持。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对交通运输及物流行业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各地各部门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适当补贴。对公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实施。对公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对交通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车辆按揭贷款,受疫情影响偿还有困难的,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延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