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一批新规和新动态将正式实施快看看对你有哪些影响
↓↓↓南通发布中高考期间禁噪令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已进入倒计时,考生们正在做最后的冲刺,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给我市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复习和考试环境,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和园林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6月1日至6月18日,市区各施工工地自19:00至次日7:00,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6月7日至6月9日,南通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通大附中、南通田家炳中学等高考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一切施工作业。6月16日至6月18日,北城中学、天星湖中学、小海中学、通大附中、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田家炳中学、启秀中学、南通市第二中学等中考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一切施工作业。
南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月起施行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南通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在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影响环境卫生的,携犬出门不系犬绳的、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今后你的这些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
文明南通
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受到处罚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明确了6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携犬进入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商场、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怀抱犬只、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等措施避让他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在禁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我市6月1日起恢复现场招聘会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市人力资源市场将于6月1日起有序恢复现场招聘活动,以切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
根据安排,6月的现场招聘会以小型专场为主,如每周二举办的“职等你来·就业同行”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及6月16日举行的新业态行业专场招聘会等,每场不超过30家用人单位参会。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可登录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https://nt.js365job.com)了解市场资讯,在线求职、在线招聘、在线摊位征订。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513-83559186联系咨询。
此外,每个周五还将继续在线上举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江苏分会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以方便更多企业和求职者。
6-9月可领高温津贴
每年6月起,对于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来说,将增加一笔收入——高温津贴。
江苏省规定,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固体饮料不得暗示保健治疗功能
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对固体饮料标签标识、警示信息、虚假宣称等作出了细化规定,该《公告》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